西城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北京建筑大学选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西城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展览路街道选举分会第十六届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以下简称《选举法》 )和《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选举实施细则》 ) ,结合北京建筑大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人大换届选举是全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实践。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对推进我校民主建设、文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围绕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关于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 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积极稳妥、有序可控的总基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为加强国家政权建设、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组织好西城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促进学校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 1. 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是我国政治制度最大的特点和优势,也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根本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都要由党委统一领导,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2. 充分发扬民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保证换届选举宣传报道的正确方向,引导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要尊重和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保障人民的知情权、 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调动选民积极性,最广泛的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充分体现尊重和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充分体现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 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宪法精神,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 3. 严格依法办事。要严格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和展览路街道选举分会的指导下,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三、组织机构 1.成立西城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北京建筑大学选 3 区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1) ,负责选举的领导工作。工作组由学校党委书记王建中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张启鸿、党委副书记吕晨飞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2.成立西城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北京建筑大学选区选举办公室(附件 2) ,主要负责选举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机关党委书记郝莹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3.全校划分为 16 个选举小区, 各小区成立选举工作组,原则上由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担任选举小区工作组负责人,各小区选举工作组由 3-5 人组成,设联络员 1 名。 (选举小区划分及小区工作组情况见附件 3) 。每个小区划分为一至若干选民小组,每个小组设小组召集人 1 名,便于选举小区工作组开会和讨论协商问题。
四、选民登记范围、登记办法
(一)选民登记范围具有本市户口,年满 18 周岁,即 1998 年 11 月 15 日前(含)出生的,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均应当参加区人大代表选举。
(二)选民登记办法根据《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第五章第三十条, “在本市有正式户口的选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本单位登记;离休、退休人 4 员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登记,如本人要求,也可以回本工作单位登记;在校学生在本校登记。 ”第三十一条, “户口在外省市现居住在本市的人员,一般应当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不能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的,由本人提供户口所以在地出具的选民资格证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 ”
五、选举工作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为准备工作阶段 。 9 月 中下旬 以前。主要工作:建立学校和各选举小区的选举机构,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制定工作计划。
主要安排: 9 月 22 日前完成如下工作:
1.成立北京建筑大学选举工作组,并召开第一次会议。
2.成立选举办公室并开展工作。
3.召开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会议,布置选举工作,划分选举小区。
4.将选举工作小组名单、 联络员的通讯方式 (见附件 3)报学校选举办公室。要求纸质名单加盖公章,并用专用优盘将电子版一并报送学校选举办公室。
5.培训各选举小区工作人员。
第二阶段为选举宣传 、 选民 集中 登记阶段。9 月中 下 旬到 到 10 月 月 20 日 。
主要工作: 选举宣传教育,选民登记和选民名单核对,划分选民小组,确定选民小组召集人,打印选民证,依法公布选民名单。
主要安排:
1.9 月 23 日开展选举宣传,集中向选民进行广泛宣传。宣传工作要贯穿于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在整个选举工作期间,校选举办公室和各选举小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对选民进行宣传,可采取有线广播、闭路电视、互联网、板报橱窗、发放宣传材料等,提高选民民主意识,行使民主权利。
2.9 月 29 日前,选举小区完成选民小组编制工作,确定小组召集人。
3.10 月 11 日前,完成选民登记。通过专用 U 盘,将选民登记报送学校选举办公室。 选民登记要遵循 “三不” 原则,即“不重登、不漏登、不错登” 。
4.10 月 15 日前,核实复查选民信息,并通过文兴街社区专网上传选民信息。
5.10 月 17 日前完成选民资格审查,打印选民名单,打印选民证(具体时间由文兴街社区通知) 。选民资格审查工作在选民登记的同时由选举小区负责进行选民资格审查。
6.10 月 20 日,各选举小区公布选民名单,公布投票日期、地点,公布召集人名单,并召开召集人会议。
7.10 月 20 日-11 月 15 日,随时对选民进行补充登记。按统一的格式分别于 11 月 8 日、11 月 14 日,对选民名单予 6 以补正,并进行公布。
第三阶段为提名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10 月下 旬至 11 月 月 15 日 。
主要工作:提名、推荐和酝酿讨论代表候选人,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主要安排:
1.10 月 22 日前,校选举办进行第三阶段联络员培训。
2.由召集人负责召开第一次选民小组会,推荐选民小组组长,学习《选举法》和《选举实施细则》 ,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3.将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名单汇总报送街道选举分会备案并公布。
4.10 月 30 日前,召开选民小组会,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提出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和基本情况并公布。
5. 11 月 8 日前,经各方协商,产生正式候选人,采集信息,报送街道选举分会备案,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和基本情况。
第四阶段为投票选举阶段。 11 月 月 8 日- - 投票选举工作结束为止。
主要工作:做好投票选举前的准备工作、组织投票选举以及投票后的总结工作。
主要安排:
1.11 月 9 日各选举小区再次核对选民人数, 随时掌握选民变化情况, 充分做好选民的各项准备工作, 发动选民自觉、积极地按时参加投票选举。
2.11 月 10 日以前召开一次选民小组会。进行投票前的宣传工作, 公布正式代表名单, 明确投票日期、 地点、 时间、方法及注意事项;按小组推选监票人 1-2 名。
3.11 月 10 日至 11 日做好宣传工作,布置选举站,做好选举站的准备工作。
4.11 月 13 日,按最后核定的选民数字,将印好的选票下发各选举小区, 选举总监票人, 选票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5.11 月 15 日早 7 时前,各选举站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监票人,工作人员进入岗位,封箱(包括流动票箱) ,清点选票,准备好投票时需要用的选民名单,各类表册,用具等。设秘密写票处。
6.11 月 15 日早 8 时 30 分到 24 时选民投票。
7.11月16日各选举站开箱计票, 经校选举办公室统计,选举工作组审核,报文兴街选举分会审批。
8.11 月 18 日公布选举结果。
9.11 月 23 日前完成选举工作总结。
2016 年换届选举重要时间界定:
投票选举日: 2016 年 年 11 月 月 15 日公民年满 18:
周岁时间界定: 1998 年 11 月 15日 日 ) (含)
公布选民名单时间: 2016 年 年 10 月 月 20 日
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时间:2016 年 年 10 月 月 30 日前
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时间: 2016 年 年 11 月 8 日前
附件 1:北京建筑大学选区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王建中 党委书记
副组长: 张启鸿 党委副书记
吕晨飞 党委副书记
组 员: 白 莽 党政办公室主任
郝 莹 机关党委书记
孙景仙 组织部部长
王德中 离退休办公室主任
高春花 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处处长
孙冬梅 宣传部部长
牛 磊 保卫部部长
刘 尉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处长
黄尚荣 学工部部长
戚承志 研工部部长
陈红兵 人事处处长
李大伟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 2:北京建筑大学选区选举办公室
主 任: 郝 莹 机关党委书记副主任:
王德中 离退办公室主任
李大伟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赵海云 组织部副部长
李 红 学工部副部长
李海燕 研究生院副院长
成 员: 李长浩 党政办公室
郑环环 机关党委
张 莉 人事处
高士杰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刘 明 离退休办公室
娄 旭 保卫部
秦立富 学工部
王子岳 研工部
汪洋海荣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