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1〕38号
关于进行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本科生教材选用及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教材是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教材管理是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及《北京建筑大学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办法》(北建大教发〔2016〕41号)相关规定,教材选用须严格执行集体审核、校内公示及备案制度。为确保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在5月28日前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
一、选用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2.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3.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二、选用流程
教材选用须按照“申报-审定-公示-备案”的流程进行,请各学院组织专家成立教材选用审查小组,具体流程如下:
1.由任课教师根据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推荐所用教材,系(教研室)主任组织任课教师进行集体讨论,确定选用教材后,由主讲教师在教务系统完成在线填报。应尽量选用近5年出版的优秀教材,且选用最新修订版本的教材;应考虑学生的经济承受能力,价格太高的教材不宜选用;同一门课程,教学要求基本相同的,原则上应选用统一的教材。
2.由学院教材选用审查小组按照教材管理相关规定对选用教材进行严格审查,学院将审查通过的教材清单提交到教务处,由教务处对教材选用结果进行公示,并报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
三、系统填报要求
1.所有教材及参考书等辅助教材的填报要严格按照每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及教学任务书的规定进行,计划规定之外的课程不得指定教材。除特殊情况和教务处批准外,不得再向学生配发其他辅助材料。
2.任课教师进入教务系统“我的-教材指定”菜单,切换到相应的学年学期,选择相应的课程进行填报。若同一教学任务由多名任课教师共同承担,则由主讲教师完成填报工作。
3.原则上须选用最新修订版本的教材,请核对系统中教材的ISBN号,如系统中的教材不是最新版本,或教材为第一次选用,则需先进入“我的-新增教材申请”菜单进行新增申请,新增的教材需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返回到“我的-教材指定”页面继续填报。教材填报的具体方式详见附件2。
4.对于部分课程学生需使用实习日志、课程设计封皮封底、毕业设计档案袋等自编教材的情况,请任课教师务必在系统中进行填报,教务处将根据系统填报的数据统一安排印刷,开学初为学生发放,未在系统填报的自编教材不进行补印补发。
5.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交的《教材预定清单》,组织学生选订教材,并根据选订结果,向经销商订购教材;除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材订购外,任何个人和单位、部门均不得在课堂上向学生变相推销教学用书。
6.学院完成教材填报及审查工作后,由各系(教研室)主任进入系统“教学管理-教材管理-需求管理-已指定”菜单,点击“教材清单导出”并打印,由各系(教研室)主任签字、学院(部)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第13周周五(2021年5月28日)17:00前交到综合楼 309。
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张文莉 联系方式:61209204。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
2.教材填报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1年5月19日
北京建筑大学教务处 2021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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